各区(市、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各保险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23〕8号)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通过保险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切实推进质量缺陷保险项目的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贵阳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试点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陶泽鹏;联系电话:0851-8587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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